臨時公佈欄
‧學校的網頁及老師信箱更新,原本cju的部分都要改成cjcu
‧版面暫時修正為預設版面,新版社工系樣板醞釀中~
  還記得去年這個時候的社工春酒或是11月的系友會成立大會,時間很快轉眼間已過了新的一個年度。在你我走出校園後的這段期間,不論是母校或是系上有都有著顯著的改變與進步:青青大草原已動土建設大家期待已久的圖書館以及系上也已成立研究所了…等等,當然最重要的是咱ㄟ大代誌-系友會的成立


  很高興在系友會推動成立的路上有各位長榮社工人的相助,在未來的日子裡將會更需要各位長榮社工人繼續的支持與愛用,並也請“吃好到相報”讓更多的長榮社工人知道…讓它一直延續下去。

  在推出系友會第一道菜-部落格之後,相信各位或許在部落格當中有看見或是聽到自己許久未見昔日好友的音訊吧!!相信妳/你一定和我一樣,迫不及待低想和好友見個面,沒錯就是現在…就在系友會各區的聚會。在會中,除了可以和許久未見的朋友見面吃飯聯絡情感,當然最重要是當天你可以更瞭解一個屬於咱們的新家-長榮系友會的相關狀況,期待你一同參與。

        哈囉!你好嗎?!


各區活動時間


北區

★總聯絡人:SW93佳穎0933-349416
      popoco1982@yahoo.com.tw

◎時間:95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11:10集合
◎地點:筷子餐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台大旁>02-3365-5859
◎交通方式:捷運公館站2號出口往左走
◎報名時間:至95年3月7日
◎各級聯絡人:
 sw91→簡雅雯   sw92→sw93李佳穎   sw93→楊惠雯   sw94→張瀞文




中區


★總聯絡人:SW92采芳0931-299441

◎時間:95年3月19日星期日上午11:00集合
◎地點:水舞饌(中港店)台中市中港路一段121號 04-2327-6969
◎交通方式:
 1、開車水舞饌在右手邊。水舞饌中港店有特約停車場。
  △走中二高者:下龍井交流道,往台中方向直走。
   先遇到朝馬轉運站→新光三越→sogo→八卦形與月亮形兩棟大樓相對就到水舞饌了。
  △走中山高者:下中港交流道,往台中方下直走,同走中二高。

 2、公車:水舞饌在左手邊。
  △搭乘台中市內公車,88號、163號、174號(往東海、榮總方向)
   看到
八卦形(國泰人壽大樓)與月亮形(傑聯資訊大樓)兩棟相對大樓,就準備下車,
   
民權路口下車

 3、火車:至台中火車站下,到對面搭乘台中市內公車,同公車族。
◎報名時間:95年03月10日晚上12點整
◎各級聯絡人:
 sw91→謝怡婷   sw92→江美靜   sw93→劉明婷   sw94→楊千瑩




南區


★總聯絡人:SW93孟儒0932-299353
      p701031@seed.net.tw

◎時間:95325日星期六上午11:00集合
◎地點:香榭餐廳【台南縣歸仁鄉....就是長榮大學斜對面啦!!
◎報名時間:至95年3月22日
◎各級聯絡人:
 sw91→sw93孟儒   sw92→李宛淳   sw93→王俊仁   sw94→黃鋕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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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宗教和平之旅—斯里蘭卡經驗》              ◎黃肇新老師
  2006年元月1528日長榮大學師生、新樓醫院醫生護士、三個神學院代表及長老教會
總會教社委員會代表一行二十人前往斯里蘭卡進行了一次跨宗教族群的和平促進體驗與學
習。
  這個旅程緣起於2004年南亞地震引起的大海嘯造成了印尼泰國印度斯里蘭卡等國家海
岸的重大傷害。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如同許多世界各國的宗教與民間團體發起了全國性的募
款活動,並透過世界教會的網絡給予各受災國家立即的援助。除此之外,不同於以往的是
長老教會這一次決定除了經費之外的其他參與方式,並且嘗試從幫助者的位置調整為相互
學習者。
  一如組成團員的多元,此行服務與學習的團體也包含了多重的目標的任務。總會教會
與社會委員會希望瞭解先前捐助為社區家屋重建的經費被如何運用,以及計畫執行的進度
。新樓醫院小兒科病房的醫生護士同時肩負了社區義診與團員健康照護的責任。長榮大學
及神學院學生則是在社區服務中要與其學校課堂的知識做思辨對話。十三天的行程後,團
員們的行囊是滿滿的收穫,大約都有了各自的學習。擔任此行的主要翻譯,我的心得更非
二三千言所能道盡,本文僅就此行中「跨宗教和平基金會」在當地社區的重建過程見聞做
一些報導與思考。


在轉機與危機間的斯里蘭卡

  南亞海嘯之後當世界各地的捐助源源湧入各受災國家時,也是各國的政治與社會接受
另一次考驗的時候。海嘯為斯里蘭卡帶來的衝擊除了人命、家屋與基礎建設的摧毀之外,
更為這個國家的種族與宗教間長期的緊張帶來新的不安的變數。
  主要居住在東北部的塔米爾人在信仰上以印度教佔多數,而人口最多的僧伽羅人則多
信奉佛教。除此之外,島上也有相當數量的回教與基督天主教徒。海嘯之後的重建工作在
資源輸送與分配就在這複雜的宗教族群環境中進行著。有幾種緊張的局面產生了。西方援
助國家有許多是以基督教為主要信仰的,於是令佛教、回教、印度教不安的是,這些基督
教團體會不會利用這災難以及援助的機會要求斯里蘭卡人改信
(如同過去發生在許多殖民地
國家社會一般。
  另一種緊張是延續該國二十年塔米爾與執政者的內戰脈絡。斯里蘭卡境內的塔米爾人
要求自治造成與執政當局的緊張,使得災後重建的進度呈現不均勻的分佈,執政當局並未
能將各界的援助一視同仁地分給塔米爾人。甚至國際間紛紛要求執政者應該將資源與塔米
爾人分享時,還有身為強勢者的佛教僧侶以絕食的激烈手段向政府施加壓力,不同意與塔
米爾的和解。


IRPFP-18計畫

  IRPF是跨宗教和平基金會(Inter Religious Peace Fondation)的簡稱,P-18計畫則是該基金會為位於斯里蘭卡東南岸的Pottuvil市第18區所擬定的海嘯災後社區重建計畫。
  IRPF成員包括了斯里蘭卡各宗教的重要人士。他們認知到宗教必須是國內和平的因素
而不是緊張動亂的來源,因此他們努力跨越宗教組織的籓籬倡導宗教與族群的相互瞭解與
互助。引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捐助
P-18重建計畫的培瑞拉牧師(Dr. Rienzie Perera)是聖公
會的牧師也曾經擔任斯里蘭卡全國教會協會
(NCC Sri Lanka)的總幹事。他得知台灣基督長
老教會有捐款可協助南亞海嘯的災後重建,為避免讓這種援助再造成前述的宗教與族群的
緊張,便建議教會嘗試透過該基金會的方案來協助社區重建。
IRPF.P-18所擬的社區重建
計畫包括了
30戶的家屋重建,10口水井,以及伴隨家屋重建而衍生的小型製磚場以及雇用
在地工人等。
(在此之前該社區生計所需的漁船漁具及衛浴廁所已另有單位提供)
  P-18的人口組成是斯里蘭卡多宗教族群的縮影,在235戶的居民中包括了各個宗教和族
群的背景。不同的是,僧伽羅人在斯里蘭卡全國是佔多數而在
P-18卻是個以回教徒為多數
的社區。不僅如此整個
Pottuvil地區回教徒比例高高於其他的族群,因此地方選舉便選出了
回教徒的首長。其影響是災後重建的資源分配回教徒得到了優先權,災後一年中
P-18中的
回教社區得到較快速的援助而佛教社區相對較少。另一方面佛教徒在自家房舍尚未重建之
際卻已搶先在社區的重要路口興建了一座醒目的亭子,裡面供奉著四面佛像。賑災資源分
配的不均與信仰的各自堅持使得社區的緊張迅速昇高。


青年做為社區和諧與發展的希望

  IRPFP-18社區衝突一觸即發的時候被邀請介入協助。除了初期藉其成員中各宗教代
表的折衝暫時化解了社區緊張之外,他們更希望能夠進行一個促進社區和諧與發展的重建
過程。長老教會適時的承諾提供重建經費讓
IRPF這個願望得以實踐。
  社區青年在這個重建過程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社區家屋重建的基礎是社區調查,基金
會擬定了幾項判準來排定補助家屋重建的優先順序。分別是家屋因海嘯而損毀、家中有人
因海嘯而喪生,家中有身心障礙者,未得到其他家屋重建補助
等。擔任社區調查的年輕
人在選擇上包含了男性與女性,包括不同族群宗教,甚至特別要挑選那家庭成員有不同宗
教族群的青年擔任調查員。在訪問調查時,到每一個家戶的調查員組成也必須是跨宗教族
群。
  調查員除了做這些調查外,他們還必須認知到他們的家庭不得列入在第一波的補助名
單內。調查之後
IRPF將可能接受補助的名單排列出優先順序並且公告徵求社區內的不同意
見。
  我們此行恰逢青年工作團隊完成了調查正在做最後的確認。培瑞拉牧師在社區會議中
宣示他雖然是牧師,家屋重建的經費雖然是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捐助,但並不會像有些人
疑慮的要求居民改變信仰。他也要求初步列入被補助名單的家庭如果自覺得不需要而願退
出,眾人將會給予最高的敬意,他也邀請大家關心還有那些需要而沒有被列入的鄰居。他
最後要求社區居民應該支持並保護這批做社區調查的年輕人,因為他們奉獻了時間精力,
還得忍受許多的誤解與批評。


經濟發展與生活方式的兩難

  P-18 位於美麗的阿魯甘灣(Arugam Bay),當地有長達二公里的美麗沙灘,一向是許多
白人衝浪者喜愛的天堂。海嘯之後政府以海邊危險的理由禁止漁村居民在一百公尺內重建
家屋,但是同樣的範圍內卻處處見到旅館業者逐步地將沙灘圍入其領域。漁村居民眼看將
被驅趕出本來自主生活世代擁有的海灘,而過去自由享受的漁穫也將轉變為換取電費電話
費的市場商品。傳統漁村裡人們面臨的是自主生活機會越來越少,被捲入觀光服務業

任服務生
或者失業的困境。至於政府站在誰那邊,似乎是一個白問的問題了。


海外援助與在地代理

  參與本次旅程的青年學生都充滿了熱忱,所以儘管教會有了補助之後他們每個人仍需
負擔相當多的費用,他們仍然興致勃勃地出發了。但是再多的熱忱也必須受限於時間與空
間。
13天行程中扣除交通時程真正在社區停留的時間不到十天,所能貢獻在社區裡的勞力
與知識非常有限。同學們參與了當地沙灘、醫院的清潔工作,參與了當地小學重建的協助
搬運磚塊,參與了家戶的植樹,受災家戶地基的回填,為小朋友辦了下午的教育活動,為
社區組織了文化之夜也參與醫護人員的義診,繪製了第一張社區地圖
。然而這些都只能
是本地人長期每日生活中的一點點綴,我們的做為與其說是援助,不如說是藉服務而開擴
眼界。
  2006年的斯里蘭卡之行我們學習了一個跨宗教的民間組織如何在一個小社區內按步就
班地進行協助工作;我們見証了年輕人可以在社區重建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我們也知
道所謂的災後重建不只有專業技術的面向,還有政治經濟與文化的張力在其間。最後,從
此行的經驗我們也認識了,一個有想法有效能的在地組織是當災害發生許多外地資源試著
尋找落腳之處時最重要的倚靠。





【小小檔案】
 》黃肇新老師
  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鄉城研究所博士,專長社區工作、都市政策與社會發展
  現任教於長榮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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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貴寶地的人,記得留下你的系級、大名,讓大家知道你的造訪~
別猶豫~別害羞~留言就是了!!快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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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系友,大家好:

  歡迎光臨!很高興系友會部落格建置完成,千里尋「板」終於找到最易上手的
使用介面,這也是我上任立即關切並著手的部分,乃因大家散佈各地,難有彼此交
流互動的機會,希望透過「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的道理,來減少彼此的距離感,
以增強各位在職場上的資源連結能力。


  創系至今七年多,從第一屆60多人的畢業生,至第四屆畢業生已累積了近三百
人,在就業市場中,我們長榮社工從無到有、從生澀到能獨當一面、從橫向支持系
統到縱向支持等,這一路走來格外艱辛。在此過程中,常會聽到同學們問到「你
有沒認識XX領域的人嗎?」「你們機構是怎麼處理的呢?」「我工作遇到瓶頸,怎麼
?...等問題,而這種種的問題無形透露出資源連結、情感支持的重要性,尤其
是系友間的連結,常會發生各屆只熟悉自己那屆,或是因為與學長姐、學弟妹不熟
悉而不敢詢問的情況,所以,我們透過系友會的成立,來跨越這似有若無的藩籬,
創造屬於我們長榮社工的新勢力

  成立之初,情感連結為系友會之首要目標,希望透過各區聚會及活動辦理,來
增進系友間的情誼;未來,系友會勢必會走向制度化,將系友會功能提升到社會專
業、與系上緊密合作等多元發展,也歡迎各位給予系友會批評與指教,讓系友會
能越來越茁壯。

  「你就是長榮社工的一份子,無法抹滅!」

  期望部落格的成立,能有更多系友的造訪、心情留言、文章分享等,讓大家
能有最即時的資訊,當然,系友會也會盡全力來滿足各位,這空間是屬於大家的,
記得要來留言喔!

  最後,要特別感謝系上老師對於系友會的支持與勉勵,以及系辦淑芬姐的鼎力
相助,還有各位系友的熱烈連署與加入,讓系友會得以順利成立。接下來系友會的
活動即將展開,到時候請大家用實際行動來共襄盛舉,謝謝!

                         會長 陸永聖 敬上95.2.14



【小小檔案】
 》陸永聖
  長榮大學社工系91級畢業
  現任第一屆系友會會長
  目前服務於聯合勸募協會公共事務暨資源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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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所)系友會章程】

                           
2005.11.18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條 本會定名為「長榮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所)系友會」。

 第 二條 本會以聯絡系友間之感情、團結互助、發揚社會工作精神並協助本
      校社會工作學系(所)發展為宗旨。

 第 三條 本會總會會址設於台南縣歸仁鄉長榮路一段396號長榮大學社會
      工作學系(所)所內。

 第 四條 本會得視組織發展狀況以及相關規定在國內外設立分會。各分會章
      程須依據本章程訂
定,並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施行。總會為分會
      
最高指導單位。


第二章 會員

 第 五條 凡長榮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組、所)畢業者得為本會會員。

 第 六條 曾在長榮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所)服務之教職員得為本會會員。

 第 七條 凡長榮大學畢業(結業),從事社會工作並具有社會工作師考試資
      格,經執行委員
會審核後提交會員大會通過後得為本會會員。

 第 八條 本會會員有提議、表決、選舉、罷免及一切依本章程應享之權利。

 第 九條 本會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協助參與本會會務,並按時繳納會費及
      履行一切依章程
規定之義務。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 六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下設執行委員會;大會休會期間由
      執行委員會代行
其職權。

    一、本會設會長一人,由大會採無記名方式投票選舉產生。

    二、負責召開會員大會,由執行委員會策劃並執行本會任務。

    三、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會長之命處理本會會務,其他會務工作人
      員若干人,由會長直接任命
公佈之。

    四、執行委員會由各屆代表組成,每屆每班名額以兩人為原則,協助執
      行本會各項任務。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一條 本會經費之來源為:

    一、常年會費:每一會員每年應繳會費新台幣二百元整。

    二、會員之捐贈。

    三、其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會工作細則另訂之。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

 第十八條 本章程之修訂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議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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